IPO案例:发行人员工存在大额存取现情形,其中赠与友人累计金额142万元,从前五大供应商等主体累计拆入113万元发表时间:2024-01-05 14:55 ![]() ![]() 问题1.补充说明发行人员工与供应商等资金往来合理性 根据问询回复: (1)报告期内张永泉、张永亮等发行人员工存在大额存取现情形,其中张永亮赠与友人累计金额142万元并主要集中于2022年,但张永亮2021年、2022年向瑞安凯峰(前五大供应商)等主体累计拆入113万元。 (3)张永亮2022年累计收取瑞安凯峰、台州晨辉财务人员40.42万元,披露原因为“因2022年业绩预期较好,基于张永泉和张永亮个人避税要求,公司通过供应商向张永亮支付两人特别奖金,其中张永泉20.21万元、张永亮20.21万元”,但支付时间分别为2022年3月22日、2022年4月8日、2022年9月24日、2022年10月19日。 (4)报告期内董监高人员除张永泉及独立董事外,2023年1-6月薪酬较各期半年平均数(即全年平均数/2)均有明显增加,但张永泉2023年1-6月薪酬同比2022年半年平均数下降89.40%,较2021年半年平均数下降20.24%,变动异常。 (1)进一步核查前述主体资金往来合理性。请发行人:①详细说明张永亮个人向供应商(瑞安市凯峰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瑞安市双强机车部件有限公司、大连博峪机械有限公司、沭阳国力液压件有限公司、玉环科海机械有限公司)财务人员或股东之间借入资金的具体背景、流入流出时点及流向、相关人员的资金来源及客观依据,结合发行人与所涉供应商的资金往来情况,说明是否存在未披露的资金占用等其他不规范情形。②列表逐项说明报告期内张永泉、张永亮等存取现所涉事项历次资金流水周转形式(现金或银行转账等)、时点、相关主体、是否形成闭环及客观依据。③说明张永泉、张永亮等与亲属、朋友大额资金往来(特别是赠与友人)的具体原因(避免简单列举为与朋友的资金往来,并注明具体对象及背景信息),相关资金是否最终流向发行人客户、供应商。④结合资金金额、流向及时点,说明同一时期甚至相同月份张永亮同时进行资金拆入和现金赠与的原因及合理性。⑤说明董监高等发行人员工同亲属、朋友、客户与供应商及相关人员等资金往来是否存在差额及原因,是否存在虚增收入或体外代垫成本费用的情形。 ...... 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对上述事项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提供资金流水核查专项报告,说明资金流水核查范围制定依据,未将关联方芜湖新尚荣及异常资金往来金额较大的张永泉、张永亮、李锐等发行人及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销售和采购负责人等人员近亲属纳入核查范围的原因及合理性,资金流水核查范围是否完整。 (3)结合针对资金流水异常情形执行的进一步核查程序和结论,说明发行人及关联方是否存在体外资金循环形成销售回款、承担成本费用的情形,是否存在商业贿赂行为。 (4)逐项说明借贷资金记录具体所指,逐项说明是否仅通过访谈等认定相关大额资金往来为借款或还款,相关资金流入与流出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核查的充分性。 ...... 十一、提供资金流水核查专项报告,说明资金流水核查范围制定依据,未将关联方芜湖新尚荣及异常资金往来金额较大的张永泉、张永亮、李锐等发行人及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销售和采购负责人等人员近亲属纳入核查范围的原因及合理性,资金流水核查范围是否完整。 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已就发行人资金流水核查事项补充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就资金流水核查范围及确定依据,资金流水的重点核查事项、核查金额重要性水平及核查程序,异常资金流水的标准和确认依据,资金流水核查范围内各主体大额资金流水情况等进行了说明。 (一)资金流水核查范围制定依据 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5号》规定:“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应当充分评估发行人所处经营环境、行业类型、业务流程、规范运作水平、主要财务数据水平及变动趋势等因素,确定发行人相关资金流水核查的具体程序和异常标准,以合理保证发行人财务报表不存在重大错报风险。……在符合银行账户查询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资金流水核查范围除发行人银行账户资金流水以外,结合发行人实际情况,还可能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主要关联方、董事、监事、高管、关键岗位人员等开立或控制的银行账户资金流水,以及与上述银行账户发生异常往来的发行人关联方及员工开立或控制的银行账户资金流水。” “发行人在报告期内存在以下情形的,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应考虑是否需要扩大资金流水核查范围: (1)发行人备用金、对外付款等资金管理存在重大不规范情形; (2)发行人毛利率、期间费用率、销售净利率等指标各期存在较大异常变化,或者与同行业公司存在重大不一致; (3)发行人经销模式占比较高或大幅高于同行业公司,且经销毛利率存在较大异常; (4)发行人将部分生产环节委托其他方进行加工的,且委托加工费用大幅变动,或者单位成本、毛利率大幅异于同行业; (5)发行人采购总额中进口占比较高或者销售总额中出口占比较高,且对应的采购单价、销售单价、境外供应商或客户资质存在较大异常; (6)发行人重大购销交易、对外投资或大额收付款,在商业合理性方面存在疑问; (7)董事、监事、高管、关键岗位人员薪酬水平发生重大变化; (8)其他异常情况。”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依据上述规定,结合发行人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经营环境、汽车产业链行业特点及业务流程、规范运作水平等因素,确定资金流水核查范围为发行人及子公司、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主要近亲属、发行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销售和采购负责人、财务经理、出纳和实司机等人员开立的银行账户资金流水,具体情况如下:
(二)未将关联方芜湖新尚荣及异常资金往来金额较大的张永泉、张永亮、李锐等发行人及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销售和采购负责人等人员近亲属纳入核查范围的原因及合理性,资金流水核查范围是否完整。 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已对实际控制人主要近亲属的资金流水进行了核查,未将银行流水核查范围扩大到发行人除实际控制人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销售和采购负责人、财务经理、出纳等人员近亲属,具体原因为:发行人及子公司、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主要近亲属以及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销售和采购负责人、财务经理、出纳和司机等人员不存在与前述人员近亲属有大额异常资金往来的情形。 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已对芜湖新尚荣、张永泉、张永亮和李锐直系亲属的资金流水进行补充核查。 经补充核查后,具体核查范围如下:
综上,发行人及子公司、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主要近亲属、芜湖新尚荣、张永泉、张永亮、李锐及其主要近亲属以及发行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销售和采购负责人、财务经理、出纳和司机等人员不存在与前述人员近亲属有大额异常资金往来的情形,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未将发行人除实际控制人、张永泉、张永亮、李锐外的其余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销售和采购负责人、财务经理、出纳等人员近亲属纳入核查范围,具有合理性,资金流水核查范围合理。 扫描下方二维码 关注我们 公司简介 红柿集团是一家集上市规划,上市陪跑,投融资,重组并购,产业基金,市值管理为一体的集团化公司。 公司创始人及团队在金融市场深耕多年,拥有丰富的经验和深厚的全球金融资源。随着全面注册制的开放,我们将全力以赴的帮助更多中小企业通过资本和上市,实现快速增长,实现资产证券化,为企业为股东为社会创造更大的价值。 红柿集团,祝您红红火火,柿柿如意。 往届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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