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上市条件发表时间:2019-04-02 15:13 香港上市条件及要求 在香港上市有两个交易市场可选择: 主板与创业板 1.符合较高的盈利或其他财务准则要求(请参阅附件的股本证券的基本条件要求)而又具规模的公司可透过主板在市场筹集资金。股本证券可以股份或预托证券形式在主板上市。 2.自2008年7月1日起,创业板进一步发展为第二板及转板到主板上市的踏脚石。股本证券只可以股份形式在创业板上市。创业板主要上市要求和主板相似,但是要求放宽。 香港创业板上市的发行人必须是依据中国香港、中国内地、百慕大或开曼群岛的法律注册成立的法人。 境内企业申请到香港创业板上市,除需要接受香港的上市监管,还要遵守境内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政策)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境内企业申请到香港创业板上市审批与监管指引》的规定,境内企业申请到香港创业板上市须具备的条件是: ·经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家经贸委批准、依法设立并规范运作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条件) ·公司及其主要发起人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在最近二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符合香港创业板上市规则规定的条件 (下面详细说明)。 ·上市保荐人认为公司具备发行上市可行性并依照规定承担保荐责任:国家科技部认证的高新技术企业优先批准。 上一篇深交所上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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